因我单位吴近平考生(身份证号后四位:1618)申请放弃拟录取资格,根据教育部和学校有关文件规定,依据我单位公布的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办法,经我单位学术委员会和招生领导小组审定,现将补充拟录取博士研究生的基本信息、公示期限、受理意见单位公示如下:
一、拟录取名单公示
身份证号 后四位 | 姓名 | 拟录取学科专业 | 综合考核成绩 | 录取类别 | 计划类别 | 招考方式 | 备注 |
0626 | 宫雅慧 | 农村金融与财政 | 75.60 | 非定向就业 | 普通计划 | 申请考核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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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公示期限及受理意见单位
1.公示期限: 2021年6月22日--7月5日。(不少于10个工作日)
2.受理意见单位:经济管理学院(部、所、中心) 受理电话:023-68254900 。